北京2月13日讯晶丰明源(688368.SH)近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28,000.00万元至13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20,060.02万元至24,060.02万元,同比增长18.58%至22.29%;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00.00万元至10,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亏10,086.68万元至12,086.68万元,同比变化49.00%至58.71%;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100.00万元至-15,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亏15,597.67万元至17,597.67万元,同比变化50.81%至57.33%。
2022年度,晶丰明源营业收入107,939.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586.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697.67万元。
晶丰明源表示,公告所载预计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4年2月6日,晶丰明源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购方案将按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应修改。
晶丰明源指出,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84元/股,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晶丰明源于2019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1,54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8元/股。
晶丰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774.24万元。晶丰明源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7,754.24万元。晶丰明源2019年10月8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71,020.00万元,拟分别用于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
晶丰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为8,512.96万元,其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6,725.21万元。
2024年2月1日,晶丰明源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晶丰明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131.3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