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 施华君
在国内,乘用车追尾货车后钻入车底部导致的群死群伤案例可谓“司空见惯”。实际上,在标准法规的规范下,乘用车本身的安全性已得到全面加强。在欧美,乘用车追尾货车事故通常不会造成重大伤害。但是在我国,乘用车追尾货车的高伤亡率与之形成鲜明对比。
分析发现,追尾是事故的起因,不合格的汽车后保险杠(后下防护装置)是事故后伤害加重乃至死亡的根本原因。据专业人士推测,目前国内道路上行驶货车后保险杠的合格率不高于30%,显然我国相关法规的执行力度还有待提高。
货车后保险杠标准获得有效实施,能够有效杜绝不合格车辆流入市场。如果在车辆注册和年检过程中能对后保险杠进行有效核查,就能及时发现不合格车辆,避免其上路危害社会。
作为车辆市场准入管理部门的工信部,应该强化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车辆的技术关;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公安交警部门要从车辆上牌、年检等环节着手,严格核查车辆安装的后下防护装置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根除新增车辆的违规,并逐步解决社会存量车辆的违规。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协调工信、公安等部门,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启动相关产品的缺陷调查,通过召回等手段,迅速降低不合格后保险杠数量。
用一到两年的时间,全面提升货车的后保险杠防护能力,提高乘用车行驶的安全性。
特派记者 陈佳琳 整理